14.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

admin2017-10-10  33

问题 14.张某与王某于2000年3月登记结婚,次年生一女小丽。2004年12月张某去世,小丽随王某生活。王某不允许小丽与祖父母见面,小丽祖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法官在审理中认为,我国《婚姻法》虽没有直接规定隔代亲属的探望权利,但正确行使隔代探望权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故依据《民法通则》第7条有关“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判决小丽祖父母可以行使隔代探望权。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司考,卷一,第53题)

选项 A、我国《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均属同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均是“基本法律”
B、“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的规定属于命令性规则
C、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是一种外部证成
D、法官的判决考虑到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

答案A,C,D

解析 《婚姻法》和《民法通则》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属于基本法,A项正确。B项中“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而且只为公民从事民事活动提供宏观指导,不属于法律规则,B项错误。C项考查外部证成的概念。法律的证成的过程也就是法律适用的过程,法律证成可以分为内部证成和外部证成。内部证成是指法律决定必须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相关前提中推导出来。外部证成是属于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用来保障内部证成所使用的前提本身的合理性,即对前提的证成。法官对判决理由的证成即对法律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属于外部证成,C项正确  本题中法官的判决考虑到了法的安定性和合目的性要求,D项正确。因此,本题应选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lh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