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钱,并告诉乙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乙一笔钱。乙便把钱借给甲。对乙,应以( )处罚。

admin2019-08-09  27

问题 甲向乙借钱,并告诉乙是去南方购买一批走私品,回内地待销完后,分给乙一笔钱。乙便把钱借给甲。对乙,应以(    )处罚。

选项 A、走私罪
B、受贿罪
C、行贿罪
D、走私罪共犯

答案A

解析 乙明知甲去收购走私品,仍为其提供资金,具备了走私的事前通谋。《刑法》第 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资金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但定罪时罪名仍是走私罪,“走私罪共犯”不是独立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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