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该房被洪水冲走,该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该房被洪水冲走,该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admin
2018-10-17
33
问题
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甲享有40%的份额,乙享有35%的份额,丙享有25%的份额。三方约定,该房由丁承租,承租期限为5年。根据民法原理、合同法、担保法,请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在丁承租期间,该房被洪水冲走,该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由甲、乙、丙承担。在租赁合同对出租物的风险未有约定的情况下,依民法原理,出租物的风险由所有权人承担。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wZ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是否正确?假如本案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于未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被告人逃避审判,那么能否缺席审判?
张三为搞运输,决定购买一辆汽车,但需资金20万元。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并以自己所有的一幅价值10万元的古代名画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张三又向王五借款10万元,也以该幅古代名画质押,双方签订质押合同后,张三即将古代名画交付王五。
机械研究所是否有权就该装置申请专利?为什么?郑同对该发明应享有何种权利?
1997年5月20日,农哲电子厂与大钟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借款合同,向其借款400万元,期限自1997年5月20日至1998年4月20日,借款用途为购买固定资产。1997年5月20日大钟农工商总公司为农哲电子厂出具不可撤销借款担保合同书,约定保证期限直至借
张三与李四于2000年5月登记结婚,2001年张三以缺乏夫妻感情为由,向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四离婚。北京市南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原告张三住所和工作单位均在北京市北城区,被告李四虽然家住北京市南城区,但其工作单位却在L省三河市,其
马某、李某和夏某三人的盗窃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根据我国《刑法》,对李某和夏某分别应当如何进行处罚?
B区人民法院有无管辖权?乙某能否向A区人民法院起诉A区公安分局,并说明理由。B区人民法院要求A区公安分局于2002年1月6日以前提出答辩状是否正确?为什么?
案情:2006年10月29日下年5时,被告人朱×与任××预谋后,窜至某小学门口,将学生于××以代其父母来接其放学为由骗上出租车,拉至×区×乡一废弃房屋中,后打电话给王××.母亲称孩子在其手上,并索要现金20万元。二被告于次日被抓获。被告人朱×、任××的
郑某(16岁)、杨某(19岁)殴打王某、致王某重伤一案,经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于2003年5月6日,移送甲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5月16日,某检察人员开始对此案进行审查,并同时通知犯罪嫌疑人郑某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郑某因系父母双亡的孤儿,寄居于二叔家,他
被告人黄某,原系某市友谊公司经理(属国,有企业)。黄某无视友谊公司其他领导的意见,在明知某市某酒类公司的秦某在与本公司签订的购销茅台酒的合同中曾严重违约,履行合同能力值得怀疑的情况下,仍于2003年4月与秦某签订了3份购销茅台酒600箱、五粮液酒1500
随机试题
人们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出来的外在活动是_______。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下列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是
下列哪一项不符合室间隔缺损的特点
最主要的门—腔静脉交通支是
通常,将能容纳人类活动所产生废物的资源归为( )。
公司反收购战略中,( )不属于保持公司控制权策略。
银行过去筹集的资金特别是存款资金由于内外因素的变化而发生不规则波动,受到冲击并引发相关损:失的可能性的风险是()。
社会生产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是社会生产力。()
下列不属于商鞅变法的内容的是:
下面程序的功能是:计算1~10之间的奇数之和与偶数之和,请填空。#include<stdio.h>main(){inta,b,c,i;a=C=0;for(i=0;i<=10;i+=2){a+=i;______;c+=b;}prin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