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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第32题)
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第32题)
admin
2017-06-13
27
问题
中国拟与甲国就有关贸易条约进行谈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第32题)
选项
A、除另有约定,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该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B、中国驻甲国大使必须有外交部长签署的全权证书方可参与谈判
C、该条约在任何条件下均只能以中国和甲国两国的官方文字作准
D、该条约在缔结后应由中国驻甲国大使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
答案
A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6条的规定:“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代表按照下列程序委派:(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名义缔结条约、协定,由外交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委派代表。代表的全权证书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也可以由外交部长签署;……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协定,无须出具全权证书:……(二)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协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但是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中国驻甲国大使参加条约谈判,无须出具全权证书。A项正确,B项错误。
根据该法第13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条约、协定,以中文和缔约另一方的官方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必要时,可以附加使用缔约双方同意的另一种第三国文字,作为同等作准的第三种正式文本或者作为起参考作用的非正式文本;经缔约双方同意,也可以规定对条约,协定的解释发生分歧时,以该第三种文本为准。”C项的说法太绝对。
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的条约和协定由外交部按照联合国宪章的有关规定向联合国秘书处登记。”所以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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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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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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