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

admin2016-01-15  20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下,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     )

选项 A、发现了新的无罪证据,合议庭作出的判决被改判的
B、合议庭认为审前供述虽非自愿,但能够与其他证据相印证,因此予以采纳,该供述后来被上级法院排除后而改判的
C、辩护方提出被告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合议庭不予调查,作出有罪判决而被改判无罪的
D、合议庭对某一事实的认定以生效的民事判决为依据,后来该民事判决被撤销,导致刑事判决发回重审的

答案A,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合议庭审理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议庭成员不承担责任:(1)因对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2)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3)因新的证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4)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5)因裁判所依据的其他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6)其他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因此,A选项属于上述第3项情形;B项属于上述第2项情形;D项属于上述第5项情形,合议庭成员对此均不承担责任。根据《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第8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影响案件主要事实认定的证据,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有关审判人员故意不予收集,导致裁判错误的,属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相关人员应当承担责任。据此,选项C错误。综上,本题选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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