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工具软件,未约定软件的使用权、转让权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规定支付乙公司开发费用。然而,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该工具软件后,在未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2020-08-10  47

问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工具软件,未约定软件的使用权、转让权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规定支付乙公司开发费用。然而,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该工具软件后,在未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工具软件的使用权属于甲公司
B、甲和乙公司均有该工具软件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C、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
D、该工具软件的转让权属于乙公司

答案B

解析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役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合同法》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役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役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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