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被害人张三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李四提起自诉,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李四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10000元。下列哪些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不符?
被害人张三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李四提起自诉,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李四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10000元。下列哪些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不符?
admin
2014-01-15
42
问题
被害人张三以故意伤害罪对聋哑人李四提起自诉,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该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处李四拘役6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人民币10000元。下列哪些行为与有关刑事诉讼的规定不符?
选项
A、未对李四采取强制措施
B、经李四同意适用被告人认罪案件程序审理
C、于受理案件10个月后的第5日作出宣判
D、对该自诉案件没有进行调解
答案
B,C
解析
《刑诉解释》第63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刑诉解释》第7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决定依法逮捕。李四的情形属于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A项不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所以选项B错误,应选。根据《刑诉解释》第10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可见,最长审限为9个月,C项应选。《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调解不是必须进行的程序,可见D项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n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下列何种情形中,乙构成不当得利?
司机王某在给汽车加油时,想偷偷吸烟,在刚划着火柴时就引起了加油站内汽油气体燃烧,烧毁轿车一辆,王某划火柴的行为是故意的。王某的行为应定为()。
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依法可以作出什么处理?()
2004年11月10日,彭某的男朋友陈某将三袋白色粉末状物共计26克用白色尼龙袜包装,让彭携带身上,准备运往襄樊一带,并告诉彭某白色粉末状物是K粉(某种毒品)。同日16时许,彭某携带三袋“K粉”乘上昆明开往郑州的K338次列车,途中被乘警查获。经鉴定彭某携
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特定情形,影响审判进行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延期审理或者中止审理的决定,具备选项所列哪些情形,才构成延期审理?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10年期人寿险,王某缴纳了首期保费,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某国土资源局以陈某违反《土地管理法》为由,向陈某送达决定书,责令其在10日内拆除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3间,恢复土地原状。陈某未履行决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二第48题)
关于法律部门这个概念,大家有各种说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尚某为窃取财物而盗掘古墓葬,盗掘后为湮灭罪迹又毁坏了所盗的部分文物。关于尚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有:
某饮料生产商在其生产的饮料中添加了一种物质ABC,并在某知名网站中大肆宣传其具有某种特殊功效,事实上该物质根本没有特殊功效并且对人体有害毛甲某在看到广告后在某超市购买该饮料,结果导致甲某及其家人乙某患病花去医疗费5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随机试题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最大的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则是党内的贪污腐败问题。()
患者,女,38岁,乳腺癌术后,下列属于健康的护理诊断的是()
本案中甲、乙、丙、丁分别为未来的公司取一个名称,其中可以采用的是()。公司成立后甲要求转让出资给庚,丙表示同意,丁、戊称无所谓,但并不反对。乙以前曾与庚共过事有过恩怨,故坚决反对,但出价不如庚高。后甲将出资转让给庚,并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乙不服
关于《宪法》对人身自由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25题)
目前,实行货币局安排汇率制度的国家或地区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2×15年、2×16年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15年2月10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以6.8元/股购入乙公司股票2000万股,占乙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数量的4%,取得股票过程中另支付相关税费等40万元。甲公司在取得
拟办是文秘部门参与决策,做好参谋和助手的重要途径,具体讲就是()。
洋务运动失败的标志是在中日甲午战争中()
对考生文件夹下的“学生住宿”管理数据库设计一个表单myf,表单标题为“宿舍查询”,表单中有3个文本框和2个命令按钮“查询”和“关闭”。运行表单时,在第一个文本框里输入某学生的学号(S1—S9),单击查询按钮,则在第二个文本框内会显示该学生的“姓名
Students’pressuresometimescomesfromtheirparents.Mostparentsarewell【B1】_______,butsomeofthemaren’tveryhelpfulw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