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admin2022-04-19  28

问题 下列情形属于无因管理的是(          )。

选项 A、丙明知诉讼时效已过而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清理自家门前积雪时顺便清理邻居门前积雪
C、乙担心甲的老屋倒塌后压倒自家树苗,于是将其加固
D、甲抚养丙数年后才得知丙是他人之子

答案C

解析 无因管理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管理他人事务;(2)为他人利益而管理;(3)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就A选项而言,甲原本可以主张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而拒绝还款。但是丙擅自代甲还本付息,并非为甲的利益而管理,缺少上述第二个条件,不构成无因管理,不产生无因管理之债,A选项不合题意。就B选项而言,甲作为邻居,为乙清扫积雪,是邻里之间相互帮助,属于道义互助,并不构成无因管理。因此,B选项不合题意。就C选项而言,乙的加固行为既是为了甲的利益,也是为了乙的利益,保护自家树苗,属于兼为利益,可以成立无因管理,因此,C选项符合题意。对于“为他人利益而管理”这一条件来说,误将他人事务当作自己事务而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毕竟此时管理人只有为自己利益管理的意思,没有为他人利益管理的意思,这一情形称为误信管理。D选项中,甲误将他人子女当作自己子女而抚养,即是误信管理,不构成无因管理,D选项不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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