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在某中学任教,2010年全年个人收入明细如下所示: (1)月丁资收入6 000元。 (2)9月,取得合法偶然所得3 000元。 (3)某次外出演讲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 000元。 (4)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安家费20 000元。 (5)11月,在美国讲学

admin2012-05-26  12

问题 小张在某中学任教,2010年全年个人收入明细如下所示:
(1)月丁资收入6 000元。
(2)9月,取得合法偶然所得3 000元。
(3)某次外出演讲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 000元。
(4)依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安家费20 000元。
(5)11月,在美国讲学,取得税后人民币收入30 000元,已纳税款为5 000元。
小张本年度应纳个税税款共计(     )元。

选项 A、21 300
B、21 700
C、1 803
D、26 700

答案B

解析 小张本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为:[(6 000-2 000)× 15%-125]×12+3 000×20%+12 000+3 400=5 700+600+12 000+3 400=21 700(元)。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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