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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
admin
2017-03-09
42
问题
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2011—卷三—7,单)
选项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了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的优先顺位。一个动产之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几个担保物权之间的优先顺位.0这个考点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把它掌握住,即“留置权>登记抵押权>质押>未登记的抵押权”,诸如本题直接套用这个公式就行了。
本题涉及的设备上存在着四个担保物权:甲的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乙的经过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丙的质权和丁的留置权。依《物权法》第1 88条规定,以本法第180条第1款第(4)项、第(6)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5)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的设备抵押即属该条规定的登记对抗的抵押权)。另依《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本题中留置权人丁优先受偿,其次是经过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乙,再次是质权人丙,最后是未经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甲。故D选项是正确的。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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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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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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