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卷二
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卷二
admin
2017-11-28
25
问题
甲市某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盗窃罪为由将其刑事拘留,经县检察院批准逮捕,县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年,李某上诉,甲市中级法院改判无罪。李某被释放后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3年卷二99题,不定项)
选项
A、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应书面通知李某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B、李某向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前,应当先向甲市检察院申请复议
C、对李某申请赔偿案件,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可指定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
D、如甲市中级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该省高级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
答案
A,D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23条第3款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故A项正确。
根据该法第24、25条,司法赔偿义务机关是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司法赔偿义务机关不是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不服的,须先申请复议,然后才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根据该法第21条第4款,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本题中,甲市中级法院二审改判无罪,故本案赔偿义务机关为县法院。故本案不需要经过复议程序,故B项错误。
《赔委会审案规定》第7条规定:“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应当指定一名审判员负责具体承办。”“负责具体承办赔偿案件的审判员应当查清事实并写出审理报告,提请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赔偿委员会作赔偿决定,必须有三名以上审判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据此,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一名审判员具体承办,但仍须由赔偿委员会讨论决定,故C项称“一名审判员审理和作出决定”的说法错误。
《国家赔偿法》第30条第1款规定:“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故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e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将承建的建筑工程承包给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邓某,邓某在操作时引发事故。某省建设厅作出暂扣甲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月的决定,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对甲公司罚款三万元。甲公司对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罚款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
行政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前的财产保全的区别有()。
经王某请求,国家专利复审机构宣告授予李某的专利权无效,并于2011年5月20日向李某送达决定书。6月10日李某因交通意外死亡。李某妻子不服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12.2.46)
行政诉讼中,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后,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程序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司考2006.2.50)
对不适当的部委规章有权予以改变和撤销的国家机关是()。
按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规定,临时大总统的产生方式是()。
坚持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主要特色,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关于党的领导的理念,下列哪一理解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第8题,单选)
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在某县境内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县张县长提出的下列哪些意见符合《环境保护法》的规定?(2011年试卷一第73题)
据报载,49岁的妇女周某在单位工作时,因其他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被重物砸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去世。目前,其家人正在进行索赔、继承等事宜。下列有关这一案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外国某著名化妆品公司认为我国某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起诉到法院。法院查明案情后,发现《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在本案的情况下没有可以援引的规定。但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时,发现公报中刊登了一个十分类似的案例。于是,法院依照该案例对本案作出了判决。对上述事实,以下说法
随机试题
35Mn代号的含义:优质碳素钢,碳的质量分数为0.35%,而且是含锰量较高的优质钢。
注册不当的商标被撤销后,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
支气管肺隔离症的供血来自:
病人的诊断是立即给病人快速补充血容量,宜首选
下列各项费用中,不能直接计入“生产成本一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是()。
甲对乙享有50000元债权,已到清偿期限,但乙一直宣称其无力清偿欠款;甲调查后发现下列情况,乙均怠于行使债权,其中,甲可以代位行使债权的有()。
领导和单位里一个比较老的同事因为对你起草的一份文件有不同意见产生分歧而争吵起来。你怎么办?
市场细分就是营销者通过市场调研、依据消费者(包括生活消费者、生产消费者)的需要与欲望、购买行为和购买习惯等方面的明显的差异性,把某一产品的市场整体划分为若干消费者群(买主群)的市场分类过程。根据定义,不属于市场细分的是()
下面关于PATH命令的说法中,正确的一条是( )
Thekillerarrestedbythepolicehasalreadyclaimedfourlives,andeventhedetectivesare__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