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的规定不一致时,正确的处理方案有哪些?

admin2014-07-18  12

问题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的规定不一致时,正确的处理方案有哪些?

选项 A、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C、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部门规章的决定
D、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答案1,2

解析 对此,《立法法》第86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1)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由此可见,A项、B项都是正确的,C项、D项都是错误的;对于c项的情况,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对于D项的情况,直接由国务院裁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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