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关于该合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法考真题]
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关于该合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法考真题]
admin
2022-09-19
8
问题
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关于该合同,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法考真题]
选项
A、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
B、如乙公司追认,则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C、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通知乙公司撤销
D、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
答案
B
解析
AC两项,《民法典》第171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如果乙公司进行追认,合同便为有效合同,丙公司不再享有一通知对方便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只能通过诉讼或仲裁形式行使其撤销权。BD两项,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由于甲与丙公司的合同是因甲采取欺诈手段而订立的,因此如乙公司进行追认,丙公司有权请求法院撤销。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vY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因急需柴油,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商定,乙公司在一个月内筹集0号或10号柴油10吨供给甲公司,每吨单价为1200元。合同生效后,甲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了2000元定金,乙公司也在合同生效后的第25天,依约定向甲公司发运了0号柴油10吨。因当时
2017年11月1日,甲公司因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日。甲公司以价值300万元的写字楼作为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并且按照银行要求由乙公司提供连带保证。2018年1月1日,甲公司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将
杨某自幼丧父,和母亲吉某相依为命生活,感情甚深。吉某一个人靠着顽强的毅力,不但将女儿杨某拉扯大,而且靠经商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自己买了一套住房,并有个人存款12万元。女儿杨某成家后,也非常孝敬母亲,和丈夫张某及女儿张乙随母亲一起居住,经常帮助母亲。可是天有不
随着空气污染的加剧,空气净化器逐渐成为紧俏商品。2015年1月6日,甲贸易公司与乙厂订立合同,向乙厂购买50台空气净化器,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但对空气净化器的质量标准未做约定。甲公司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将合同邮寄至乙厂,乙厂未在合同上
2003年3月1日,甲将自己的一处房产出租给乙做生意,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15年。2012年8月3日,由于急需用钱,甲向丙借款100万并将该处房产抵押给丙。甲丙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能还款,则丙拥有房屋的所有权”
请对“无罪过则无责任,因此是否构成犯罪则关键看有无罪过”进行辨析。
在债的变更中,不改变债的主体的情况下对债的履行条件予以改变的是()
债务人将其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生效条件之一是()。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期限是自提存之日起()
关于减刑和假释的程序性条件.正确的说法有()。
随机试题
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书面审核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Intheearly1960sWiltChamberlainwasoneofonlythreeplayersintheNationalBasketballAssociation(NBA)listedatoverseve
患者有消化性溃疡病多年,昨夜开始出现呕血和排黑便多次,今晨家人发现其神情恍惚、面色苍白、四肢湿冷而送入院。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提示其出血量为()。
男性,35岁,患腹外疝1年,站立或咳嗽时右侧腹股沟区出现疝块,可进入阴囊,平卧或用手推送,疝块可回纳腹腔而消失。回纳疝块时,可闻及肠鸣音,疝内容物最可能的是()。
目前学术界关于世界现代史的特征有三种观点。谈谈你的看法。(北京师范大学1999年世界现当代史真题)
为什么说艺术批评在艺术生产的全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Oracle目前可以存储极大的对象,这是因为它引入了4种新数据类型,其中一种大对象数据类型在数据库中只存储它的目录名,它是:
在计算机运行时,把程序和数据一样存放在内存中,这是1946年由()领导的研究小组正式提出并论证的。
Energyequalsmasstimesthespeedoflightsquared.ThisisthefamousequationofAlbertEinstein.It(51)tothecategoryofth
Weallhaveproblemsandbarriersthatblockourprogressorpreventusfrommovingintonewareas.Whenthathappens,consid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