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春耕需要,租用王某耕牛一头,租期自3月1日至6月1日,4月12日,王某因急需用钱,遂提出以2000元的价格把牛卖给李某,4月14日,合同签订。4月15日,该头耕牛产下一头小牛,则( )。

admin2016-06-13  31

问题 李某为春耕需要,租用王某耕牛一头,租期自3月1日至6月1日,4月12日,王某因急需用钱,遂提出以2000元的价格把牛卖给李某,4月14日,合同签订。4月15日,该头耕牛产下一头小牛,则(    )。

选项 A、耕牛所有权于6月1日转移
B、小牛归王某所有
C、若耕牛于4月13日死亡,其损失由李某承担
D、4月14日,李某即获得耕牛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40、163奈的规定,合同订立前,耕牛已为买受人所占有,故合同生效时所有权即转移。交付之后标的物所生孽息,应归买受人(此时的标的物所有权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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