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家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以下哪项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权?( )

admin2013-04-25  13

问题 某家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以下哪项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权?(    )

选项 A、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B、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C、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答案4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ABD正确;第115条规定,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因此,只有C项不属于破产管理人的职权,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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