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地区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地区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
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地区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地区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
admin
2019-10-30
21
问题
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第一项,伪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第二项,持该伪造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经理乙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地区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地区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500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收取合同定金50万元后即不见踪影。1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将50万元定金挥霍一空。第三项,审讯中甲还主动交代以下犯罪事实:甲曾说服在国有银行某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100万元巨款放人甲的提包中,甲携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
请回答下列问题:
甲被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
选项
答案
甲被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自首情节。《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甲在被审讯时,如实供述了与丙、丁二人共同进行的,利用丙、丁的职务,采取欺骗的方法获得银行巨款并平分的犯罪事实。这属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情况,并且他不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作为主犯.还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因而应认定为自首。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KX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下,派出所能否对刘某某先行拘留?被害人向人民法院递交请求抗诉状的作法是否正确?
在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下,派出所能否对刘某某先行拘留?辩护律师未通过检察机关,直接找被害人了解案情的作法是否正确?
案情:被告人:刘某某,男,26岁,某车辆厂工人。犯罪嫌疑人:于某,男,21岁,某车辆厂司机。刘某某,偷盗成性,2001年元月某日晚在北大学生宿舍伺机行窃,被保安人员发现后,带到派出所询问,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派出所
在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情况下,各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数量有何要求?赵某系喜洋洋公司董事,其在任职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即将手中持有的喜洋洋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钱某,是否合法?为什么?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转让机械设备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甲公司能否解除合同?为什么?
甲公司拥有一价值1000万元的机械没备,该公司董事长与乙公司签订了——份机械设备转让合同,规定甲公司于1月31日前交货,乙公司在交货后10天内付清款项950万元。在交货日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的经营状况恶化。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货并要求乙公司提供担保;乙公司予以
李某是否有权请求法院撤销王某和赵某的买卖合同?请说明理由。李某要求赵某向自己返还电视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够得到支持?为什么?
该公司设立的过程遗漏了哪一项法定程序?股东全部缴纳其认缴出资的最后期限是什么时间(具体日期)?
王超可以向哪个法院起诉?为什么?判决之后,刘玉、刘月、王虎在三个月内均未向王超支付赡养费,王超于是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法院正在积极进行执行工作,然而5天后的一个晚上,王超想喝水从床上取放在桌上的暖瓶时一头栽至地上,导致脑出血死亡。请问法院如何处
随机试题
男性,51岁。因患胃癌行胃大部切除,手术后2天起咳嗽,痰呈黄脓性,体温39℃,稽留热型。X线胸部摄片示右中肺野大片浸润阴影,并见空洞和液平。痰培养多次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曾应用青霉素、苯唑西林、头孢呋辛、头孢噻肟、头孢他定、阿米卡星等,病情不见改善。本例
以下哪种不属于癌前病变
A.羌活B.独活C.木瓜D.防己E.五加皮
我国执业药师药学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组织招标。
甲建筑公司承接一办公大楼的施工,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盖施工中,梁的跨度为6m,板的跨度为4m。为了确保新浇筑的混凝土有适宜的硬化条件,防止在早期由于干缩而产生裂缝,此大面积的混凝土浇筑完毕后,甲公司的施工人员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加以覆盖浇水。
小王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2700元,原借3000元,交回多余现金300元。应编制()。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一位印尼朋友对我说,“闯红灯不是中国人的专利,印尼和其他地方都有,可没见中国这样_______的,你们的骨头蛮硬的”。然而,骨头硬不代表命硬,我们也惜命,而惜命就得遵循生命节律的快慢缓急。但是在闯红灯这个问题上,我们却有了人行道就横行霸道,有了斑马线就策马
设有关键码序列(17,8,3,25,16,1,13,19,18,4,6,21),要按关键码值递增的次序排序,用初始增量为4的希尔排序法,一趟扫描后的结果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