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5-09-23
31
问题
下列关于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对其发生在中国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B、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对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对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
B,D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3条第2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故A项不正确,B项正确。该条第3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C项不正确,D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q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遭受强奸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出院后仍长期精神恍惚,后经多方医治才恢复正常。在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些赔偿要求具有法律依据?
2003年12月20日,某乡镇企业职工王某将酒精装人放酒的空纸箱内并带上火车,被列车员刘某发现,要求开箱检查。列车长据此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国家《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乘车”的规定,遂决定将酒精全部没收,并对其罚款50元。
甲犯两罪,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附加罚金12万元;另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没收财产15万元。下列选项中,甲应当被执行主刑和附加刑正确的选项是:()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下面选项中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白某系某乡信用社协储员。1999年3月,白某给张某办理一笔40000元存款业务时,并未将该笔款项入帐,而是使用过期作废的银行定活两便存款单,加盖私刻的虚假公章及个人私章,给张某开具了一张定期一年、存额40000元的假存单。存单到期后,张某持该存单在信用社取
某县政府为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从事业单位抽调李某等5人组成治安巡逻大队。县公安局为他们发放了工作证,配备了手铐等警械,并规定其职责是负责维持县城集市贸易区的治安。一日,李某等人巡逻至城西区农贸市场时,发现张某等人在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遂作出对张某处以1
有关曹魏《魏律》的不正确说法有:()
甲雇凶手乙杀丙,言明不要造成其他后果。乙几次杀丙均未成功,后来采取爆炸方法,对丙的住宅(周边没有其他人与物)进行爆炸,结果将丙的妻子丁炸死,但丙安然无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8—卷二—55,多)
《晋律》首次将“准五服以治罪”列入律典,以下对该原则表述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A.长期羊奶喂养B.动物血、黄豆、肉类C.过硬、油炸等刺激性食物D.新鲜瓜果、蔬菜E.长期饮用未煮沸的牛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患儿应避免吃
女性,27岁,主诉:近1个月全口牙龈增生,影响进食,有牙龈自动出血史。其最不可能的诊断是
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必须附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某采石场专门生产建筑材料,2005年7月,采石场将应该发给某建筑公司的碎石发给了某路桥公司,同年8月,采石场向路桥公司索取这些石料,但是路桥公司却以采石场要支付这些天的保管费用为归还石料的前提,则分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股权持有人到期没有行权的,企业应当在到期时将原计入其他权益工具的部分转入其他综合收益。()
C语言中当说明一个结构体变量时系统分配给它的内存是结构中第一个成员所需的内存量。()
在美国,学术界、工业界、主管部门和多数消费者倾向于认为用豆浆代替牛奶是一种更健康的选择。不过,绝大多数西方人很不喜欢豆味,所以美国的豆浆有一步去除或掩盖豆味的操作,而中国人就会觉得这样一点儿豆浆味也没有。对奶味的偏好和对豆味的排斥,是豆浆在西方不够受欢迎的
【B1】【B10】
Certainly,themostpopularmethodoftravelingusedbyAmericansistheprivately-ownedautomobile.ThevastmajorityofAmeri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