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关于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72题,多选)
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关于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72题,多选)
admin
2018-06-23
24
问题
甲企业将其厂房及所占划拨土地一并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依法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5年后,乙企业将其转让给丙企业,丙企业欲将用途改为商业开发。关于该不动产权利的转让,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72题,多选)
选项
A、甲向乙转让时应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B、乙向丙转让时,应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C、丙受让时改变土地用途,须取得有关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
D、丙取得该土地及房屋时,其土地使用年限应重新计算
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房地产的转让。A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第1款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据此,甲向乙转让时应报经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故A项正确。
B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9条第1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据此,乙向丙转让时,应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故B项正确。
C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据此,丙受让时改变土地用途,须取得有关国土部门和规划部门的同意。故C项正确。
D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据此,丙取得该土地及房屋时,其土地使用年限并非是重新计算。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h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15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出台,其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解决日益严重的法律冲突问题。所谓法律冲突,也就是法的渊源冲突。下列关于法的渊源冲突的解决中,正确的有哪些选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制定相关法律前,可以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情况先制定行政法规,则下列做法符合《立法法》规定的是:()
下列关于法律与社会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或哪些选项?()
法与政治都属于上层建筑,下列哪一个选项没有正确表述二者的关系?()
甲将汽车停在自家楼下,忘记拔车钥匙.匆匆上楼取文件,被恰好路过的乙发现。乙发动汽车刚要挂档开动时,甲正好下楼,将乙抓获。关于乙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二第6题)
关于毒品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第62题)
下列关于数罪并罚的做法与说法。哪些是错误的?()(2002年卷二第39题)
甲与乙因情生仇。一日黄昏,甲持锄头路过乙家院子,见甲妻正在院内与一男子说话,以为是乙举锄就打,对方重伤倒地后遂发现是乙哥哥。甲心想,打伤乙哥哥也算解恨。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二第54题)
甲系私营速递公司卸货员,主要任务是将公司收取的货物从汽车上卸下,再按送达地重新装车。某晚,乘公司监督人员上厕所之机,甲将客户托运的一台价值一万元的摄像机夹带出公司大院,藏在门外沟渠里,并伪造被盗现场。关于甲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
随机试题
WhenIwasyoung,bedtimewasalwaysmyfavoritepartoftheday.WearingsoftpajamasandwithTom,mystuffedmonkey,inmyar
会计账务处理程序包含()
某经产妇,既往无心脏病。急产分娩出一男婴,分娩后5分钟,产妇突然出现烦躁不安、呛咳、呼吸困难、寒战、发绀、气急,首先考虑发生了
女患者,产后30天,恶露不止,量较多,色深红,质黏稠,味臭,面色潮红,口燥咽干,舌质红,脉虚细而数。治宜
下列描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王女士。60岁,卧床3周,近日骶尾部皮肤破溃,护士仔细观察后认为是压疮溃疡期。王女士发生压疮最主要的原因是
监考老师在考生身边来回走动会影响其水平的发挥,这种现象是()。
A.Doyouknowwhatahandicappedspaceis?B.Thesignsalwaystellyouhowlongyoucanparkthereandonwhatdays.C.Theny
Wehavetoputupwithherbehavior.
Inthecompetitivemodel—theeconomyofmanysellerseachwithasmallshareofthetotalmarket—therestraintontheprivateex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