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国家和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宪法作用和宣誓制度,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国家和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宪法作用和宣誓制度,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dmin
2021-08-04
36
问题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在国家和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关于宪法作用和宣誓制度,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宪法为避免法律体系内部冲突,提供了具体机制
B、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宪法作用发挥
C、宪法能够为司法活动提供明确直接依据
D、宪法的修改是宪法作用发挥的重要前提
答案
B
解析
宪法为避免法律体系内部冲突,并没有明确提供具体机制,故A项错误。宪法宣誓有助于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故B项正确。宪法的规定笼统、抽象,并没有为司法活动提供明确直接依据,故C项错误。宪法即使没有修改,也可发挥宪法作用,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uT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有:()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或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下列选项中,哪项是不能调取的?()
回避制度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需要回避的法定事由有:()
甲市随着经济的发展决定建立仲裁委员会,关于仲裁员的聘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6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审理程序中公告是必经的程序?()
下列有关“国法”的理解。哪些是不正确的?(2012年卷一54题)
关于法与人权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15题)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随机试题
(2014年4月第18题)指数平滑法中,平滑系数α的取值范围是()
前列腺增生症患者排尿困难的程度主要取决于
某女,32岁。喘咳气急,胸闷,咳痰稀白,伴头痛恶寒口不渴,苔薄白脉浮紧。治疗应选用
某工程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进行投保。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地遭受暴风雨不可抗力的袭击,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施工单位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并附索赔有关的资料和证据。索赔报告的基本要求如下:1.遭暴
()不是确定客户理财目标的原则。
_____totheincreasingtrendtowardseatingoutisthegrowingpopularityoftake-awayandfastfood.
当代美国著名的心理学家布鲁纳提出了学习的认知一同化学习理论。()
在瓦窑堡会议上,毛泽东指出:“目前时局的基本特点,就是日本帝国主义要变中国为它的殖民地,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严重威胁。”因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是有可能建立的,这是因为
A、母子B、父女C、夫妻D、同事C“接孩子”和“晚点回家”都是夫妻常常说的话,所以选择C。
Computerscanprocess______atgreatspee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