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
admin
2019-01-10
68
问题
张林遗嘱中载明:我去世后,家中三间平房归我妻王珍所有,如我妻今后嫁人,则归我侄子张超所有。张林去世后王珍再婚,张超诉至法院主张平房所有权。法院审理后认为,婚姻自由是宪法基本权利,该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王珍的婚姻自由,违反《婚姻法》规定,因此无效,判决张超败诉。对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4年卷一13题)
选项
A、婚姻自由作为基本权利,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
B、本案反映了遗嘱自由与婚姻自由之间的冲突
C、法官运用了合宪性解释方法
D、张林遗嘱处分的是其财产权利而非其妻的婚姻自由权利
答案
A
解析
《宪法》第5l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故A项“其行使不受任何法律限制”说法错误,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AL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属于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范围?()
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
陈某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冻结了其在某银行的存款。但在侦查过程中,陈某死亡,后来查明这笔存款是从被害人那里盗窃的赃款。对此,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甲系N省A市B区房管局局长,但其居住于W市C区,因为贪污罪被提起公诉,以下哪些法院对该案一审具有管辖权?()
在涉外刑事诉讼中,关于国籍的确认,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5年司考,卷二,第78题)
刘某因酒后打架被公安机关拘留,然后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于是刘某被释放。那么,本案中的刑事赔偿义务机关的是()
王某,多次实施抢劫行为,手段恶劣并数额较大,后来在一次抢劫活动中被警察当场抓获。由于该案是公安人员当场发现,而且事实清楚,因而在本案的诉讼程序中()
我国刑事诉讼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有()
某诈骗案,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并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法院移送哪些材料?()
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随机试题
全球组织模式是一种由母公司开发现有的核心能力并传递到子公司的战略模式。()
A.前胃迟缓B.瘤胃酸中毒C.瘤胃积食D.瓣胃阻塞E.瘤胃鼓气牛,采食后突然发病,回头踢腹,检查见腹部膨大,左肷部尤为明显,叩诊呈鼓音,呼吸高度困难,黏膜呈蓝紫色,该病最可能诊断为
多巴胺药理作用不包括
癫痫单纯失神发作的特征性表现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宜在()进行。必要时,可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需要、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在其他时期进行。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有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冯特和铁钦纳是()学派的创始人。
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Theterm"IceAge"maygiveawrongimpression.TheepochthatgeologistsknowasthePleistoceneandthatspannedthe1.5to2.
ChallengesofWorkingandLivinginaDevelopingCountry1.Findingdifferentcustoms,【T1】______andculturesDifferentwaysof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