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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卷二—44,单)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卷二—44,单)
admin
2014-05-30
36
问题
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处罚?(2010—卷二—44,单)
选项
A、公安交管局暂扣违章驾车张某的驾驶执照6个月
B、工商局对一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营业执照予以注销
C、卫生局对流行性传染病患者强制隔离
D、食品药品监督局责令某食品生产者召回其已上市销售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答案
A
解析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因此,构成行政处罚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方面,被处罚人有某种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政府实施的行为具有制裁性,即剥夺当事人的某种权利。
另一方面,政府实施的行为具有制裁性,即剥夺当事人的某种权利。
在A选项中,张某有违章驾车的行为,而公安交管局暂扣其驾驶执照也是对其权利的剥夺,因此属于行政处罚。对此,《行政处罚法》第8条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选项就属于其中的第(5)项。
在B选项中,企业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营业执照,这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其许可权利由于没有延续而在实体上已经消灭,对许可证进行注销也没有剥夺其权利。因此,不属于行政处罚。
C选项中,流行性传染病的患者没有违法行为,而且卫生局对其强制隔离也是为了预防发生对公共健康的危害,不具有制裁性,因此不属于行政处罚。
D选项中,生产者生产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管理者要求召回,召回本身只是纠正自己的活动,防止发生危害,这并不是制裁,不是对当事人权利的剥夺,因此也不是行政处罚。对此,《行政处罚法》第23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这也说明,责令改正本身并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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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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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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