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法院的下列裁定或决定不服,当事人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有哪些?( )

admin2014-02-08  23

问题 对人民法院的下列裁定或决定不服,当事人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有哪些?(    )

选项 A、罚款决定
B、先予执行裁定
C、管辖权异议裁定
D、拘留决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5条第3款的规定: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当事人对于人民法院的罚款决定和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据此,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只能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不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不能提起上诉。因此,A、D项表述正确,B项错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11)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1)~(3)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人笔录。可知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此,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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