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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干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dmin
2009-05-14
24
问题
干叶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百草公司申请破产,法院指定甲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律师事务所租赁百草公司酒店用作管理人办公室的行为不违反破产法的规定
B、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处分千叶公司的财产
C、甲律师事务所有权因担任管理人而获得报酬
D、如甲律师事务所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有权罢免其管理人资格
答案
8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债权人会议无权罢免管理人,D项错误。A、B、C项都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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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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