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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dmin
2012-03-29
22
问题
下列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甲欲杀害其女友,某日故意破坏其汽车的刹车装置。女友如驾车外出,15分钟后遇一陡坡,必定会坠下山崖死亡。但是,女友将汽车开出5分钟后,即遇山洪暴发,泥石流将其冲下山摔死。死亡结果的发生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B、乙欲杀其仇人苏某,在山崖边对其砍了7刀,被害人重伤昏迷。乙以为苏某已经死亡,遂离去。但苏某自己醒来后,刚迈了两步即跌下山崖摔死。苏某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丙追杀情敌赵某,赵某狂奔逃命。赵某的仇人赫某早就想杀赵某,偶然见赵某慌不择路,在丙尚未赶到时,即向其开枪射击,致赵某死亡。赵某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D、丁持上膛的手枪闯入其前妻钟某住所,意图杀死钟某。在两人厮打时,钟某自己不小心触发扳机遭枪击死亡。钟某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答案
A,B,C,D
解析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根据条件说,即当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关系(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只要有条件关系,就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但在存在介入因素的情况下,则要考虑介入因素的性质以及同先行行为之间的关系,即介入因素本身的出现是异常还是正常的、介入因素是独立于还是从属于先行行为?介入因素包括三类情形:自然事件、他人行为以及被害人自身行为。具体而言:(1)自然事件,如选项A中的山洪暴发;(2)他人行为,如选项C中赫某的杀人行为;(3)受害人自身行为,如选项B、D中的受害人行为。在存在介入因素的情况下,认定先在行为是危害结果的原因主要考虑的规则是:如果介入因素的出现是异常的并且介入因素本身独立于先行行为的,则先前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导致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反之,则先行行为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被切断而仍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A选项中,危害结果的发生介入了自然灾害的因素,即使甲不破坏女友的汽车刹车装置,其女友也会死亡,甲的行为并未给女友死亡提供条件。故甲女友的死亡结果和甲的杀害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A项当选。B选项中,危害结果的发生介入了被害人的行为,但如无乙的伤害行为,苏某不可能在极危险的地方行走,一般也不可能走两步就掉下去,因此被害人的死亡和乙的危害行为之间存在客观因果关系,B项当选。C选项中,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介入了他人的行为,但赫某的杀人行为并不从属于丙的追杀行为,他只是偶然地利用了丙造成的有利杀人环境,是另一个独立的杀人行为,所以赵某的死亡和丙的追杀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项当选。D选项中,钟某的行为是由于丁的杀人行为所引起,并从属于丁的杀人行为,所以钟某的死亡和丁的杀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犯罪人对因果关系存在错误认识,不影响犯罪构成,所以即使丁对因果关系存在认识错误,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D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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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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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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