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会城市的市政府拟制定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章。关于此规章的制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77题,多选)

admin2017-11-28  24

问题 某省会城市的市政府拟制定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章。关于此规章的制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77题,多选)

选项 A、应先列入市政府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中,未列入不得制定
B、起草该规章应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C、此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
D、市政府法制机构认为制定此规章基本条件尚不成熟,可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

答案B,C,D

解析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2条第2款规定:“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对拟增加的规章项目应当进行补充论证。”据此,可以在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之外增加制定规章,故A项错误。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4条规定:“起草规章,应当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故B项应选。
    《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规章送审稿的说明应当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规定的主要措施、有关方面的意见等情况作出说明。”故C项应选。
    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第19条第1项,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不成熟的,法制机构可以缓办或者将规章送审稿退回起草单位。故D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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