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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欠乙10万元,甲之友丙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此时丙白有财产只有8万元。后甲不能清偿,乙诉至法院要求丙清偿10万元。丙在答辩状中称:本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请免除我的保证责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甲欠乙10万元,甲之友丙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此时丙白有财产只有8万元。后甲不能清偿,乙诉至法院要求丙清偿10万元。丙在答辩状中称:本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请免除我的保证责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dmin
2014-04-28
59
问题
甲欠乙10万元,甲之友丙与乙签订了保证合同,此时丙白有财产只有8万元。后甲不能清偿,乙诉至法院要求丙清偿10万元。丙在答辩状中称:本人自有财产不足清偿,请免除我的保证责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丙的保证范围为担保时的自有财产总额8万元
B、丙的保证范围仅为10万元主债权
C、丙的保证范围为10万元主债权以及因该债权而产生的相关债权
D、因提供保证时不具有代偿能力,因此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
1,2,8
解析
《担保法》第7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依《担保法》第7条,下列三类人可为保证人:①法人;②其他组织(具体范围参见《担保法解释》第15条);③自然人。《担保法解释》第14条: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丙可以作为保证人,而且不能以不具有代偿能力而要求免除担保责任。《担保法》第21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题中当事人未对担保范围作出约定,因此,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而其他选项都是错误的表述,为应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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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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