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某拖欠易某100万元借款到期无力清偿,却将其一套洋房以20万元卖给吴某。因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易某遂提起撤销权诉讼,吴某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一审判决撤销涂某将该房转让给吴某的行为无效。涂某、吴某均不服提起上诉,涂某请求法院驳回易某一审诉讼请求,认定转让行

admin2021-08-03  27

问题 涂某拖欠易某100万元借款到期无力清偿,却将其一套洋房以20万元卖给吴某。因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易某遂提起撤销权诉讼,吴某主动申请参加诉讼。一审判决撤销涂某将该房转让给吴某的行为无效。涂某、吴某均不服提起上诉,涂某请求法院驳回易某一审诉讼请求,认定转让行为有效;吴某则请求法院判令易某对涂某的债权不成立。关于本案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涂某是上诉人
B、涂某、吴某是上诉人
C、易某是被上诉人
D、易某、涂某是被上诉人

答案A,C

解析 根据上一题的解析,吴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一审法院判决“撤销涂某将该房转让给吴某的行为”,该判决并未让吴某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诉法解释》第82条规定,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__人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因此,在题干案例中吴某无权提起上诉。据此,可排除B选项。只有涂某有权提起上诉,涂某是上诉人,而非被上诉人。据此,A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二审中当事人确定规则,不服一审裁判提起上诉的当事人是上诉人,上诉人诉讼请求指向的对象就是被上诉人。涂某是上诉人,其上诉请求是“驳回易某一审诉讼请求,认定转让行为有效”,涂某上诉针对的对象显然是易某,因此易某为被上诉人。据此,C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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