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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admin
2021-12-19
36
问题
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选项
A、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C、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D、犯罪嫌疑人丁是聋哑人
答案
A,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故选项A、C是正确的。选项B中犯罪嫌疑人乙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根据《刑法》第22条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检察院可以作出而不是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故选项B不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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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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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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