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一亿元,期限两年,丙公司以保证人的名义在借款合同上签名。同时乙银行又与甲公司联系的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丁公司也对这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请回答以下问题: 假设丙公司在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中签名且丁公司在保证合同签订之

admin2017-10-30  26

问题 2011年1月,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一亿元,期限两年,丙公司以保证人的名义在借款合同上签名。同时乙银行又与甲公司联系的丁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丁公司也对这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请回答以下问题:
假设丙公司在以保证人身份在贷款合同中签名且丁公司在保证合同签订之后共同约定,双方各自承担50%的保证责任,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保证为按份共同保证
B、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保证份额为各自50%
C、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保证为连带共同保证
D、乙银行此时依旧有权要求丙公司、丁公司单独或者共同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答案C,D

解析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19、20条的规定。共同保证人只要没有同债权人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责任份额的即为连带共同保证,债权人有权要求某一或者全体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9Gy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