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疏议》日:“义绝”,谓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

admin2019-01-15  37

问题 《唐律疏议.户婚律》规定:诸妻无七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徒一年半;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疏议》日:“义绝”,谓殴妻之祖父母、父母及杀妻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若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及妻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及与夫之缌麻以上亲、若妻母奸及欲害夫者,虽会赦,皆为义绝。谓恶疾及奸,虽有三不去,亦在出限,故云“不用此律”。妻无子者,听出。妻年五十以上无子,听立庶以长。
何为“义绝”?请根据该段文字说明适用“义绝”的情形。

选项

答案“义绝”即夫妻情义已绝,是唐朝规定的强制离婚的条件。“义绝”的情形包括: (1)丈夫殴打妻子的祖父母、父母以及杀害妻子的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或者夫妻上述亲属之间相互杀害的。 (2)妻子殴打、咒骂丈夫的祖父母、父母,杀伤丈夫的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姊妹以及丈夫缌麻以上亲。 (3)如果妻子的母亲与丈夫通奸或谋害丈夫的,虽遇赦免,都以义绝论处。 (4)对于以无子休妻的,必须是妻子年50以上。 (5)妻子如果有重大疾病或者犯有奸罪,虽然有“三不去”的理由,仍可休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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