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4-04-28  27

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中哪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将其闲置的钢琴租给乙使用,在乙使用期间,钢琴在火灾中烧毁,据调查,火灾是由于邻居家瓦斯爆炸弓I起,乙可解除合同
B、甲、乙签订了一份租赁房屋的合同,合同约定租期为30年,该合同无效
C、甲从电脑租赁公司租赁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返还电脑后,电脑公司以电脑键盘受到损耗为由要求甲给予一定的赔偿,电脑公司的主张应予以支持
D、甲、乙签订租赁房屋的合同,约定每月10日支付租金。某月乙至15日尚未支付租金,甲可以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 依《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舍同。因此,A项正确。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故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不导致全部合同的无效。因此。B项错误。
《合同法》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C项错误。
《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只有在给予的合理期限届满,承租人仍不支付的情形下,出租人才可解除合同。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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