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admin2010-02-06  22

问题 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选项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已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晶并代为付款

答案D

解析 无权代理是指在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选项A中,甲冒用乙的名义将稿酬据为已有,并没有直接归属本人乙所有,故甲的行为是侵权而非无权代理。选项C中刘某并没有以委托人周某的名义行事,也不符合无权代理要件。《合同法》第50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故选项B的情形可能属于表见代理,其代理行为有效,也可能属于表见代表,因此选项B错误。选项D中关某以李某名义代收物品、代为支付货款,但未得到李某的授权,构成无权代理。故本题正确答案应当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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