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 )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 )
admin
2014-04-28
27
问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案件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能上诉?( )
选项
A、确认婚姻关系效力案件的判决
B、选民资格案件判决
C、除权判决
D、不准撤诉的裁定
答案
A,B,C,D
解析
《婚姻法解释(一)》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即发生法律效力。因此,A选项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因此,B选项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不服除权判决的救济途径,是申请撤销而非上诉。因此,C选项当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可以上诉的裁定是不予受理的、处理管辖权异议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因此,D选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j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北京市海淀区某机械厂与北京市昌平区某工厂在北京市西城区签订了一份某型号机械的买卖合同,约定机械厂负责将合同所定机械组件送至昌平区某工厂院内,合同总价款230万元分期支付。为了合同的顺利履行,双方同意以协议的方式约定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他们
在债权人会议的职权中,下列哪一事项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甲、乙两人为广州市C区人,2000年3月双方在广州市A区登记结婚。婚后甲与乙居住在B区。2000年9月,甲被派到美国留学,一直未回。2002年双方中断联系,乙寄的信函被退回,因此乙打算提起离婚诉讼。据此,回答94—97题。如果乙于2001年去了英国但尚
李某在甲市A区新购一套住房,并请甲市B区的装修公司对其新房进行装修。在装修过程中,装修工人不慎将水管弄破,导致楼下住户的家具被淹毁。李某与该装修公司就赔偿问题交涉未果,遂向甲市B区法院起诉。B区法院认为该案应由A区法院审理,于是裁定将该案移送至A区法院,A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案件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甲乙双方拟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乙在签字之前,要求甲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丙应甲要求同意担保,并在借款合同保证人一栏签字,保证期间为1年。甲将有担保签字的借款合同交给乙。乙要求从11万元中预先扣除1万元利息,同时将借款期限和保
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包庇罪?
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兰屯公司与九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九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被要求予以回避,仲裁委员会依法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召公谏厉王弭谤》选自()
内容详实的工艺规程,不但可对操作者提供技术指导,也可对基层生产单位(车间、班组)计划组织生产、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和设备能力,起到纲领性的指导作用。
A、主细胞B、壁细胞C、黏液细胞D、G细胞E、嗜银细胞分泌碱性黏液的是
患者,男,46岁。素体瘦弱,因过饮过食,4~5日大便未行。现脘腹胀痛,烦满拒按,不思饮食,小便短赤,舌质红,苔厚腻,脉沉数有力。此例病人服药大便通畅后,宜
下列哪类病人应给予鼻饲饮食
[2012年,第41题]反应PCI3(g)+Cl2(g)PCI5(g),在298K时,Kθ=0.767,此温度下平衡时,如p(PCI5)=p(PCI3),则p(Cl2)=()。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对拟建场地的()做出评价。
下列关于消费税适用税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关键字ASC和DESC分别表示【】的含义。
SOILQUALITY1Soilisarenewableresource,butonlyonaverylongtimescale,asittakeshundredsorthousandsofyearsf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