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为一个9岁的天才钢琴演奏家,乙演出公司得知后,通过电子邮件与甲联系,欲同甲签订演出合同,甲回复表示同意。甲的父母得知后,也发邮件通知乙公司,对甲的行为表示追认,乙公司回复表示同意。后因乙公司资金不足无力再为甲量身包装,欲反悔,遂提出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甲为一个9岁的天才钢琴演奏家,乙演出公司得知后,通过电子邮件与甲联系,欲同甲签订演出合同,甲回复表示同意。甲的父母得知后,也发邮件通知乙公司,对甲的行为表示追认,乙公司回复表示同意。后因乙公司资金不足无力再为甲量身包装,欲反悔,遂提出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dmin
2011-11-07
35
问题
甲为一个9岁的天才钢琴演奏家,乙演出公司得知后,通过电子邮件与甲联系,欲同甲签订演出合同,甲回复表示同意。甲的父母得知后,也发邮件通知乙公司,对甲的行为表示追认,乙公司回复表示同意。后因乙公司资金不足无力再为甲量身包装,欲反悔,遂提出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无效。甲之父母却认为,虽然甲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经过其追认,合同已经生效,乙公司不得反悔。则甲的父母回复乙公司邮件后,下列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无效,理由是甲无缔约能力
B、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效力未定,理由是甲欠缺缔约能力
C、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理由是该合同实际上是父母代理他签订的合同
D、甲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理由是得到了父母的追认
答案
C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第2款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本题中,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乙公司签订的演出合同应属于无效行为,但该行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进行。甲的父母对该合同的追认并非追认,而是代理行为,经过甲的父母的代理,该合同成立且生效,乙公司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否则应负违约责任。本题答案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N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试论公民的政治权利及其宪法地位。
简述资产阶级宪法原则与社会主义宪法原则的区别。
法律国际化与法律全球化有何区别?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
某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于2014年2月1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014年4月1日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4月10日成立清算组,企业破产时管理的财产和债权人申报的债权情况如下:(1)企业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评估变现价值如下:①第1号房屋价值3
材料: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
材料一(案情):孙某与村委会达成在该村采砂的协议,期限为5年。孙某向甲市乙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许可,该局向孙某发放采矿许可证,载明采矿的有效期为2年,至2015年10月20日止。2015年10月15日,乙县国土资源局通知孙某,根据甲市国土资源局日
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
(2013年)案情:孙某与钱某合伙经营一家五金店,后因经营理念不合,孙某唆使赵龙、赵虎兄弟寻衅将钱某打伤,钱某花费医疗费2万元,营养费3000元,交通费2000元。钱某委托李律师向甲县法院起诉赵家兄弟,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2.5万元,精神损失5000元,并提
根据公司分类的原理,该公司应属于下列哪一选项的公司?下列有关该公司的成立与责任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_________.
预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预后不良的指标是
下列影响照片密度值的因素中,能增大照片密度的是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对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技术规范。其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由()制定。
下列可靠性度量指标中,()的定义是对维修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使用,在规定的维修条件下修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具有或维持其规定功能处于正常状态的概率。
水准测量采用高差法时,待测点的高程是通过()。
在中国领域内履行的下列合同中,专属适用中国法律,不得由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合同准据法的有()。
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台生产用大型机器设备以11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乙公司,账面原价为200万元。同时甲公司与乙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将该设备租回。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有关资料如下:(1)租赁标的物:大型机器设备。(2)租赁
三年前,在朋友的劝说下,你贷款买了一套房子,为此,你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但现在房价已经涨了许多。对此,你的感受是()。
一个盲人眼睛功能正常,其中枢神经受损的部位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