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从科学立法原则出发论述全面依法治国中构建科学立法的基本格局。

admin2022-10-18  61

问题 联系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从科学立法原则出发论述全面依法治国中构建科学立法的基本格局。

选项

答案(1)科学原则即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立法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2)科学原则要求: ①立法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维护和保障立法的科学性。立法不能脱离客观实际存在,不能凭主观臆想进行。从实际出发首先要求立法要从现实的国情出发,符合国情;其次要求立法要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 ②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立法活动应该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此外,还要考虑弱势群体的实际承受能力。而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是应当统一的。立法机关赋予国家机关以某种权力,必须与其承担的责任相对应。 ③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这就要求立法者不仅在语言上要具有明确性,平实严禁,而且要在内容上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法律不明确,执法者的自由裁量权就会扩大,法律的权威和效能就会降低。 (3)科学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提高立法质量成为立法的中心任务。全面依法治国,要构建科学立法的基本格局: ①尊重客观规律。不仅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尤其是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市场和自由关系的内在规定性等来及时进行法律的废改立,而且要充分反映社会规律,将社会文化以及民主政治建设和生态文明发展规律及时用法律的形式加以固定和强化,使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在良法体系的规范和保障下科学地推进。 ②体现民意。立法应当回应人民群众的真实关切和心愿,而不是部门利益至上、利用立法搞地方保护主义。人民性是法律的最根本特征,也是衡量法律质量的根本标准。凡是人民群众呼声高、要求强的,就应当及时进行立法;凡是与人民利益和意志不尽相符或根本背离的,必须及时进行废改。 ③切合实际。立法必须立足现实,以解决现实问题和现实利益诉求为导向,既要有预见性和超前性,又要增强针对性和务实性。 ④完善程序。民主立法是科学立法的保障,科学民主的立法程序是良法产生的基本途径,拓宽立法渠道、加强开门立法,为科学立法奠定基础。 ⑤符合科学。立法应当按照科学的法治原理和原则加以完善,既要将人类法治发展史上凝聚的宝贵法治遗产,如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非法证据排除等及时吸纳到立法之中,又要增强可操作性和逻辑性,明确具体的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克服权利义务关系不明、责任抽象、有效性不足的局限性。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gt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