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借款给乙1万元,乙与丙之间签订了一保证合同,后乙与甲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5万元到期,乙无力偿还该借款,为此发生纠纷。对此,( )。

admin2009-09-27  30

问题 甲借款给乙1万元,乙与丙之间签订了一保证合同,后乙与甲协商变更借款数额为1.5万元到期,乙无力偿还该借款,为此发生纠纷。对此,(    )。

选项 A、丙应承担1.5万元的保证债务
B、丙应承担1万元的保证债务
C、丙不承担该保证债务
D、丙承担所有保证债务后有权向乙追偿

答案B

解析 依据《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的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担保法解释》补充了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问题。依《担保法解释》第3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的,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据此,本题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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