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五品以上妾,犯非十恶者,流罪以下,听以赎论。” 【疏】议曰:“五品以上之官,是为‘通贵’。妾之犯罪,不可配决。若犯非十恶,流罪以下,听用赎论;其赎条内不合赎者,亦不在赎限。若妾自有子孙及取余亲荫者,假非十恶,听依赎例。

admin2022-10-18  27

问题 《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五品以上妾,犯非十恶者,流罪以下,听以赎论。”
    【疏】议曰:“五品以上之官,是为‘通贵’。妾之犯罪,不可配决。若犯非十恶,流罪以下,听用赎论;其赎条内不合赎者,亦不在赎限。若妾自有子孙及取余亲荫者,假非十恶,听依赎例。”
    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如何评价唐律的上述规定?

选项

答案①将犯有十恶大罪之人排除在赎刑适用范围之外,表明了唐律对封建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维护; ②五品以上官员之妾在一定条件下享有赎刑部分特权的规定,体现了对封建家族等级秩序的维护。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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