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李某是王某的债务人,李某将名下的一处不动产抵押给王某并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将不动产抵押给陈某,但未办理登记。若李某要转让该不动产,应当( )
李某是王某的债务人,李某将名下的一处不动产抵押给王某并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将不动产抵押给陈某,但未办理登记。若李某要转让该不动产,应当( )
admin
2018-08-09
26
问题
李某是王某的债务人,李某将名下的一处不动产抵押给王某并办理登记。后李某又将不动产抵押给陈某,但未办理登记。若李某要转让该不动产,应当( )
选项
A、经过王某的同意
B、经过王某和陈某的同意
C、若买受人代李某清偿对王某的债务,则不须经过王某的同意
D、不须经过王某或陈某的同意
答案
A,C
解析
《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V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选项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
(2012年真题)甲雇用乙杀胡某,并且带乙辨认了胡某。乙在某夜将王某误当作胡某而杀害。甲因此拒付“佣金”。在本案中()。
画家刘某将自己的一幅画卖给王某,王某对该画享有的权利包括()。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被告人张某,男,某公司临时工。2000年7月19日晚,被告人张某和工友李某等5人想进入公司财务室玩电脑,因财务室门已锁,张某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平口起子,欲撬门入室。李某见张某撬不开门,就想抢过起子自己来撬,于是拽住起子一拉,结果因张某没防备往前一冲,起子刺进
甲向乙出售一台拖拉机,本应将拖拉机现实交付给乙才能使拖拉机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但甲尚需留用数日以完成农活,则乙取得间接占有的交付方式称为()。
法人的成立要件通过法律加以规定,只要设立行为符合该条件,无须经行政机关的许可,而仅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法人即可成立。行政机关只是进行形式审查而已,此种法人的设立方式,此种法人的设立原则在民法理论上称之为()
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担保物权在性质属于()
下列关于抵押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以下不是国际货物运输的特点的是()。
电压负反馈调速系统的调速精度要比转速负反馈调速系统好一些。()
在CO2气体中混有少量HCl,要除去HCl,最好用()处理。
用120℃的饱和水蒸汽加热常温空气。蒸汽的冷凝膜系数约为2000W/(m2.K),空气的膜系数约为60W/(m2.K),其过程的传热系数K及传热面壁温接近于()。
社会中的各种规则对约束个人的行为失去了效力,社会既不能提供给人们以预期的奖赏和回报,也不能对违规的行为加以惩罚,这是指【】
论述关键业绩驱动的因素及表现形式。
Koebner现象见于
下列哪项不是更年安片的主治
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施工部署各项内容应综合反映的内容有()。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