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抵押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抵押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6-10-10
31
问题
下列关于抵押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抵押权属于法定担保物权,依法律规定直接设立
B、债务人或第三人均可在其特定财产上设立抵押权
C、抵押权的客体可以为动产和不动产,不可以为权利
D、抵押权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在抵押期间由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
答案
B
解析
抵押权属于约定担保物权,据此A项错误;抵押权的客体可以为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该财产可以为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据此B项正确,C项错误;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在抵押期间,抵押财产仍由抵押人占有,据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J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
对“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仅指犯罪行为”进行辨析。
下列犯罪中,只能由首要分子才能构成的是()。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甲生前立有遗嘱,将房屋交由其子乙继承,存款赠与侄女丙。甲死后,遗嘱执行人通知乙和丙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在下列犯罪形态中,适用“从一重处断”原则论处的是
处断的一罪包括()。
随机试题
患者,女性,70岁,久居潮湿之地,症见头身痛重,肩背不可回顾,腰脊难以转侧,苔白脉浮者。治宜选用
具有发泡止痛,攻毒杀虫作用的是
孙某、周某均为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在A省共同发起设立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周某此时在B省乙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甲公司成立后,又聘请了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崔某、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王某。在一次业务中,王某接待了一位客户杨某
某工程,施工单位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作出报价(见下表)。施工合同约定:(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从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达到合同总价10%的月份开始,按当月工程进度款的30%扣回,扣完为止。(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
按照特定减免税办法批准给予头号免税的进口货物,后因情况改变经海关批准转让或出售需补税时,应按其批准之日所施行的税则税率征税。()
乙酰化的酚醛树脂(初级形状)
A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了B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委派注册会计师X担任项目合伙人,X要求项目组内人员互相复核工作底稿。审计报告日是2014年3月20日,2014年3月21日A会计师事务所安排注册会计师Y执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并于2014年3月24日提
上课前,徐老师刚走到教室门口,教室飞出一个足球,正好从徐老师的头上擦过。同学呆了,心想:惹大祸了!事情发展出乎意料,徐老师并没有严厉斥责踢球同学,而是回身捡球,微笑着走上讲台,说:“好厉害的一脚,踢个正中,得分!不过要练射门功夫去操场上。如果以后还有人在教
皮亚杰的发展理论对教育教学实践有什么启示作用?
AllthefollowingsentencesdefinitelyindicatefuturetimeEXCEPT_____.(2013)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