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女因贩卖毒品被依法逮捕(逮捕时已怀孕),在羁押期间被同监室的乙女殴打导致流产,两个月后,甲被依法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甲女因贩卖毒品被依法逮捕(逮捕时已怀孕),在羁押期间被同监室的乙女殴打导致流产,两个月后,甲被依法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9-20
27
问题
甲女因贩卖毒品被依法逮捕(逮捕时已怀孕),在羁押期间被同监室的乙女殴打导致流产,两个月后,甲被依法提起公诉。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B、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可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被强制流产
D、不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因甲并非在审判时摔伤流产
答案
A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指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被采取羁押措施开始一直到判决确定时止。只要在该时间段内,有过怀孕的状态即可适用本条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T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2016年一专一第38题)
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2017年一专一第51题)
甲因为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甲又犯间谍罪,依法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2012年一专一第41题)
下列情形中,应当认定为立功的有()(2011年一法专一第24题)
下列行为中,应以间谍罪(既遂)定罪处罚的是()(2014年一专一第13题)
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工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6年一专一第12题)
甲误将黄色染料当硫磺,制造了“炸弹”,并投掷到邻居刘某家,意图杀死刘某,但“炸弹”未能爆炸,刘家五口人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16年一专一第19题)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2013年一专一第57题)请分析:本条文中“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含义
被判处管制的罪犯、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和被假释的罪犯应共同遵守的规定有()(2011年一专一第42题)
试论我国民法中的绿色原则。(2018年一法专一第36题)
随机试题
强夯地基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检验的项目有()。
氟化物的防龋机制不包括
疾病程度与疗效关系见下表程度痊愈显效好转合计重度2610743中度18101039轻度1746681合计6166
患者男,28岁。主诉腹痛、腹泻2日,以急性胃肠炎收入院。护士遵医嘱为其进行静脉输液,操作过程中护士使用的主要非语言沟通形式是()
在编制行业风险评估表时应注意()。
巴纳德在管理理论上的主要思想是()。
英国工党政府的经济和社会改革。
为了测量航天员每分钟的心跳次数,甲建议测量2分钟的心跳次数再除以2,乙建议测量10秒钟的心跳次数再乘以6,两者相比______。
SANFRANCISCO—Aftermonthsoffeverishspeculation,StevenP.JobsintroducedWednesdaywhatApplehopeswillbethecoolestd
A、Itcandoeverythingthatmandoes.B、Ourliveshavebeenchangedalot.C、Moreandmoreinformationcanbestoredinacomp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