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2016年一专一第38题)

admin2019-05-29  34

问题 下列行为中,可引起不当得利之债的是(    )(2016年一专一第38题)

选项 A、甲偿还5万元赌债
B、乙清偿明知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
C、丙被他人收养,成年后给付生父母生活费
D、丁误拿邻居的装修材料用于自己房屋的装修

答案D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首先A为非法的,不属于债。B项超过诉讼时效但实体权利不丧失,即债并不消灭。C项属于道义上的给付,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是典型的不当得利,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xGd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