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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
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
admin
2013-12-28
29
问题
辽沈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申请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管理人开始受理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对此,下列哪一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 )
选项
A、债权人甲的保证人,以其对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B、债权人乙,以其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进行的债权申报
C、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作为承揽人继续履行承揽合同进行的债权申报
D、某海关,以其对辽沈公司进行处罚尚未收取的罚款进行的债权申报
答案
A
解析
破产债权指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能够通过破产分配由破产财产受偿的某种民事上的财产请求权。此请求权须满足如下条件,方能成为破产债权:
(1)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罚款等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不得申报。
(2)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
(3)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以行为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不得申报。
(4)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属于自然债权,不得申报。据此,债权人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不属于受偿范围,因此B错误;某海关对辽沈公司的行政罚款不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请求权,故也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D错误;债权人丙的债权的内容为行为给付,而非财产给付,同样不属于破产债权,因此C项错误。但需要注意的是,《破产法》第53条规定,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见,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申报债权并获得受偿,如果C项中债权人丙要求辽沈公司对因解除承揽合同而对其产生的损害进行赔偿,则此赔偿请求权是可以作为破产债权申报的。
根据《破产法》第5l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A选项中保证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其以对债务人辽沈公司的将来求偿权进行申报,属于应当受偿的破产债权,因此A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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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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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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