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辆奥迪,甲公司需要代为办理运输,并且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将和汽车有关的单证和资料交付给乙公司,双方并未约定交货地点。第二日,甲公司将汽车交给了承运人丁公司,但是忘了附上相关单证、资料。第三日,乙公

admin2022-01-27  35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辆奥迪,甲公司需要代为办理运输,并且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将和汽车有关的单证和资料交付给乙公司,双方并未约定交货地点。第二日,甲公司将汽车交给了承运人丁公司,但是忘了附上相关单证、资料。第三日,乙公司又和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一将该批汽车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丙,并指示承运人直接将汽车运到丙公司处。关于本案中标的物的风险转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公司将汽车交给承运人丁公司之后,汽车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乙公司
B、甲公司将汽车交给承运人丁公司以后,汽车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承运人丁公司
C、由于甲公司没有将有关汽车的单证、资料交给承运人丁公司,故汽车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然由甲公司承担
D、在乙公司和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之时,汽车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丙公司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根据《合同法》第145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l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规定:合同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145条的规定处理。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并未约定交货地点,而且标的物需要运输,故自甲公司将汽车交付给承运人丁公司,汽车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此外,《合同法》第145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此,A正确,B、C错误。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属于在途标的物的买卖,根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因此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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