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性格孤僻,对性格开朗、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宿舍室友乙怀恨在心,一次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后被同学劝开。甲的脸被乙一拳打肿。甲在日记中写明“要报复,干掉乙,让乙从世界上彻底消失掉”,并写下了详尽的杀人计划。此后,甲无任何异常行为。两个月后,甲的日记本
甲性格孤僻,对性格开朗、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宿舍室友乙怀恨在心,一次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后被同学劝开。甲的脸被乙一拳打肿。甲在日记中写明“要报复,干掉乙,让乙从世界上彻底消失掉”,并写下了详尽的杀人计划。此后,甲无任何异常行为。两个月后,甲的日记本
admin
2014-02-27
32
问题
甲性格孤僻,对性格开朗、学习成绩优秀的同宿舍室友乙怀恨在心,一次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后被同学劝开。甲的脸被乙一拳打肿。甲在日记中写明“要报复,干掉乙,让乙从世界上彻底消失掉”,并写下了详尽的杀人计划。此后,甲无任何异常行为。两个月后,甲的日记本被乙偶然看到,乙报告了派出所。甲的行为( )。
选项
A、不构成犯罪
B、不构成犯罪
C、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D、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答案
1
解析
甲只是犯意的自我表示,尚不构成犯罪预备。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K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丁军将房屋2间,租给陈威与陈宏两兄弟居住,约定的租赁期限是5年。在第三年的时候,丁军不幸去世,该间房屋由其子丁强继承。有关丁强的权利,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王某(女)与明某(2001年去世)于1984年结婚,二人均属再婚。二人结婚时,王某有一子,名为王晓岚,5岁;明某有二女,名为明红、明丽,分别为8岁、6岁,他们当时都跟随王某和明某生活。王某自老伴去世后一直独自住在A区。2002年5月,王某要求王晓岚、明红、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范?()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民事案件有:()
某律师事务所律师甲,在某案件中接受当事人乙的委托为其代理诉讼,乙私下里给甲手机一部,甲接受。后甲得知该案主审法官丙的手机于日前丢失,就将该手机转送给丙,以方便其与丙联系。对甲的这一行为,应当如何看待?()
乙国派驻甲国使馆的一秘查尔斯潘森酒后驾车与另一辆汽车相撞,造成5死3伤的恶性事故。甲国交警勘察现场后认定查尔斯潘森违章行使,负有全责。根据甲国法律,交通肇事造成2人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损失。问,本次交通事故甲国可以采用何种方式处理?(
李大牛与张二虎因走路冲撞发生口角,李冲动之下将张打死。此后,张的家人继承张的财产。公安机关将李逮捕,准备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这时,李暴病而亡。公安机关遂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导致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是:()
下列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乙邀约甲为自己的盗窃望风,乙盗窃财物时被被害人发现,乙为了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关于2:3:1含钠液,错误的是
Bathshavelongbeenconsideredofmedicalimportancetoman.InGreecetherearetheruinsofawatersystemforbathsbuiltov
动机的分类有哪些?
患者,女,25岁。四肢大关节游走性疼痛3年。近半年心慌气短,双下肢浮肿。检查:颈静脉怒张,双下肢凹陷性水肿,肝肋缘下3.5cm,心尖部可闻及舒张期杂音。其诊断是()
公司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金。()
转换生成语法理论的主要概念有()。
在解下面这道应用题时,学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解法:有一批货物,分3天运完。第一天运走30%,第二天比第一天多运走80吨,第三天比第二天多运走80吨。问这批货物共有多少吨?(1)(80+80×2)÷(1—30%×3)=240÷(1—90%)=240÷0
下列关于立法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
E-R图中包括三种基本图素。其中表示“联系”的图形符号是()。
Askthreepeopletolookoutthesamewindowatabusystreetcornerandtotellyouwhattheyhaveseen.Chancesarethatyou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