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63题)

admin2017-06-05  23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自治和自治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一第63题)

选项 A、特别行政区依照法律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B、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法院依法行使自治权
C、民族乡依法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D、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案A,D

解析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的领土范围内,根据宪法和法律所设立的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实行特别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根据上述规定,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这种自治权包括:(1)行政管理权,是指除国防、外交以及其他根据基本法应当由中央人民政府处理的行政事务外,特别行政区有权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有关经济、财政、金融、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行政事务。(2)立法权,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但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法院进行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干涉。终审权属于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法院,该终审法院的判决为最终判决。由此可知,选项A正确,当选。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的制度。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在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在这些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自主管理本地方、本民族内部事务的自主权。包括以下几方面;(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2)根据当地民族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3)自主管理地方财政;(4)自主管理地方性经济建设;(5)自主管理科教文卫体事业;(6)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7)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由上述可知,行使自治权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机关为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不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属于自治机关,不行使自治权,故选项B错误,不选。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只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不包括民族乡,民族乡是相当于乡一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不享有民族自治机关享有的自治权,故选项C错误,不选。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宪法》第111条第1款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故D选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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