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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毅雇姜一潭、程岩坦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朱索赔,朱辩解该损害系姜、程造成,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朱毅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
朱毅雇姜一潭、程岩坦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朱索赔,朱辩解该损害系姜、程造成,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朱毅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
admin
2009-05-10
24
问题
朱毅雇姜一潭、程岩坦为其建房。某日,姜、程砌砖时一砖掉落,将在附近玩耍的小孩砸伤花去费用600余元。小孩父母向朱索赔,朱辩解该损害系姜、程造成,应由他们二人负责。姜、程则认为自己是朱毅所雇,且小孩自己跑到工地玩耍,父母看管不严,故无论怎样也不是他们二人的责任。小孩父母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由朱毅承担责任,因朱毅是雇主
B、由姜、程承担责任,因损害是他们二人过错所致
C、由小孩父母承担责任,因其疏于监护
D、由朱毅、姜一潭、程岩坦负连带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题中雇员姜一潭、程岩坦并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则对小孩的伤害应当由雇主朱毅承担责任。题中没有说明受雇人有过错,因此,对外责任由雇主承担。对雇工姜、程两人是否有过错,题中没有说明,故B项不正确,《民法通刚》规定的监护人责任是指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民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故C项不正确。连带责任为法定责任,本题中基于雇佣关系产生的责任不是连带责任,故D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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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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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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