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涉嫌贪污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此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述哪些做法?( )
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涉嫌贪污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此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述哪些做法?( )
admin
2012-08-16
41
问题
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涉嫌贪污一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此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述哪些做法?( )
选项
A、审判长应当允许
B、审判长如果认为该证据确有必要,可以准许出示
C、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证据作必要准备,可以宣布休庭,并给予辩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D、审判长可以要求检察机关补充起诉
答案
BC
解析
按照《刑诉解释》第155条的规定,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按照此法条的规定,BC两个选项正确。至于A选项,该表述过于绝对;而D选项,题干的表述不是补充起诉的要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y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生产儿童玩具,并依法注册了商标。为了使注册商标标记和玩具的外观设计协调一致,并增强美感和识别性,某公司在玩具商品、玩具包装、说明书上的注册商标周围欲标上注册标“e”和“@”关于使用注册标记的位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杨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杨某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辞职,如果杨某辞职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公司拖欠杨某工资3个月,杨某辞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票据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1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面有关此次招标说法正确的是:()。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合作并以一个联合体的名义作为一个投标人参与竞标,其中乙公司具有相应的建设资质而丙公司不具有。开标时,投标文件在经过投标人检查密封情况后,当众拆封。甲市成立了由1名招标人代表和2名技术
甲市计划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并决定对本市的某城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请根据《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立法法》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说法中与当时我国宪法规定相符的是()。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其核心要求是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必须是客观事实。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中作了重大改变,其第63条规定
随机试题
发挥药效最快的给药途径是()。
通过项目评估的逻辑框架矩阵,可以清楚地看出各种目标之间的()、制约条件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LastnightIwasdrivingfromHarrisburgtoLewisburg,adistanceofabout80miles.Itwaslate,Iwaslate,andIwasdriving【
享受春雨①也许是刚经历了冬天太多的郁闷和压抑,也许是寒风、残雪在记忆的底片上留下太多的沧桑与悲凉,万物掐灭生命的色彩与声音,孤独地萧条着、沉默着。一夜微风,唤醒早春三月的晨曦,也吹来了北方第一场春雨。山川、河流、乡村、房屋、树林、花草、庄稼、庄稼
小丽是陈某的养女,在22岁时准备与其结识半年的男朋友结婚。陈某以小丽岁数小、与男朋友认识时间太短等为由,不同意两人结婚,并禁止他们来往。从此,陈某只要发现小丽与男朋友来往,就对她拳脚相加,而且不允许她周末外出。小丽忍无可忍,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根据我
2000年,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中,经济增长对世界GDP增长拉动最高的约比最低的( )。
(2011年江苏.A类.材料五)根据以下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该市农村居民人均每天用于健身锻炼的时间有()。
在考生文件夹下新建YU和YU2文件夹。
Theboyaskedtheteachertoexcuse______.
PlayIsaSeriousBusinessA)Playingisaseriousbusiness.Childrenengrossedinamake-believeworld,foxcubsplay-fighting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