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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的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的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admin
2009-01-19
27
问题
甲市张大妈的老房在甲市政府的一次以建设公益事业机构为目的的拆迁中被列为拆除对象,张大妈并无其他住处,所以反对此次拆迁,甲市政府打算在给予张大妈一处安置房的同时给予她一笔数额较大的费用,张大妈停止了继续反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项?
选项
A、甲市政府对于张大妈的安置行为不符合比例原则,因为张大妈仅有一处住处
B、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价值位阶原则
C、张大妈的行为是在主张权利
D、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甲市政府综合考虑了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其行为使得对张大妈住所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公私双方的利益
答案
1
解析
自由、正义、秩序等都是法的价值,解决这些价值冲突的规则主要有:第一,价值位阶原则。一般而言,自由代表了人的最本质的人性需要,它是法的价值的顶端;正义是自由的价值外化,它成为自由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而秩序则表现为实现自由、正义的社会状态,必须接受自由、正义标准的约束。甲市政府的行为符合将公益秩序置于正义的度量之下,故B项是正确的,不应当入选。第二,个案平衡原则。在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问题上,应当结合具体情形来寻找两者之间的平衡点,故而D项说法正确。第三,比例原则。甲市政府对张大妈进行安置并给予补偿是符合比例原则的,A项表述错误,应当入选。张大妈对于房屋的权利属于财产权范畴,甲市政府若不给予拆迁补偿则是明显侵犯了张大妈的权利,张大妈反对拆迁是在主张自己的合法财产权利,故C项表述正确,不能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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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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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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