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会计甲,因欠下赌债,产生了占有单位资金的念头。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部经理保管的、存放现金的铁皮柜的钥匙,在公司发放工资之日,甲趁财务部无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铁皮柜,取走了工资款20万元,携款回老家。财务部经理发现工资不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甲回家后,

admin2021-10-25  40

问题 某公司会计甲,因欠下赌债,产生了占有单位资金的念头。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部经理保管的、存放现金的铁皮柜的钥匙,在公司发放工资之日,甲趁财务部无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铁皮柜,取走了工资款20万元,携款回老家。财务部经理发现工资不见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甲回家后,经家人劝说,返回公司,将20万元工资款交给董事长并表示道歉。之后,在董事长的陪同下,甲刮派出所供述了上述事实,同时反映某宾馆内经常有人聚赌。公安机关根据甲提供的线索,捣毁了设于该宾馆的赌场,缴获赌资30万元,并抓获数十名涉赌人员。之后检察机关以贪污罪对甲提起公诉,被告人辩称其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法院判决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2013一专一59)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甲具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

选项

答案自首和立功。甲在董事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供述了上述事实,属于“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因此,成立自首。公安机关根据甲提供的线索,捣毁了设于该宾馆的赌场,缴获赌资30万元,并抓获数十名涉赌人员。甲成立立功。

解析 【注意】本题的考查点有两个:第一个是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之间的区别。考题以“某公司会计”为切入点,命题者意图以此误导考生:行为人符合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要件,似乎给考生一种暗示,行为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案件后续说明中,话锋一转说“甲偷配了一把由财务部经理保管的、存放现金的铁皮柜的钥匙”。这说明,行为人甲占有本单位财产的手段并非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实施了盗窃行为,因此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而非职务侵占罪。本题的第二个考查要点是甲主动交代自己盗窃的事实,并提供别人犯罪的重要线索,且该线索得到证实,分别构成自首与立功。考生在此处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充分理解自首与立功的条件。倘若该题干中说甲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并未得到证实,则其行为不构成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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