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有关唐宋诉讼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下列有关唐宋诉讼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7-18
26
问题
下列有关唐宋诉讼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根据《唐律疏议》,除了老幼废疾之人,都可以使用刑讯
B、唐律规定刑讯只能使用常行杖,且拷囚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总数不得超过二百
C、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的是《宋刑统》
D、宋代诉讼中,入犯否认口供称为“别勘”,由另一法官或司法机关重审的称为“翻异”
答案
B
解析
(1)唐律规定对两类人禁止使用刑讯,只能根据证据来定罪。一是具有特权身份的应议、请、减之人;二是老幼废疾之人,指年70以上15以下、一肢废、腰脊折、痴哑、侏儒等,对上述两种人,唐律规定:“不合拷讯,皆据众证定罪”,即必须有三人以上证实其犯罪事实,才能定罪,故A项不正确。
(2)唐代刑讯必须使用符合标准规格的常行仗,以杖外他法拷打甚至造成罪因死亡者,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其次,拷囚次数不得超过三次,每次应间隔20天,总数不得超过200,权罪以下不得超过所犯之数。若拷讯数满仍不招供者,必须取保释放。凡有违犯,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其三,拷讯数满,被拷者仍不承认的,应当反拷告状之人,以查明有无诬告等情形,同时规定了反拷的限制。因此,B项说法正确
(3)《唐六典》首次以法典形式肯定了法官的回避制度,即所谓“鞫狱,官与被鞫人有亲属仇嫌者,皆听更之”,故C项说法错误。
(4)宋代,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别一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因此,D项也不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j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种情形属于自首?( )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必须作出发回重审裁定?()
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
钱某于1998年1月至3月先后在某市居民住宅小区盗窃财物。同年4月,在销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关押期间,钱某在无人指控和司法机关尚未掌握其犯奸淫幼女罪的情况下,主动交代了此罪行。后经查证,钱某交代奸淫幼女的罪行完全属实。问:钱某主动交代奸淫幼女的罪行属于:
张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目的地后,故意拿出面值100元的假币给司机钱某,钱某发现是假币,便让张某给10元零钱;张某声称没有零钱,并执意让钱某找零钱。钱某便将假币退还张某,并说:“算了,我也不要出租车钱了。”于是,张某对钱某的头部猛击几拳,还吼道:“你不找钱我就让
甲公司经营空调买卖业务,并负责售后免费为客户安装。乙为专门从事空调安装服务的个体户。甲公司因安装人员不足,临时叫乙自备工具为其客户丙安装空调,并约定了报酬。乙在安装中因操作不慎坠楼身亡。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M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签订一项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起诉到我国法院。我国法院对甲公司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不包括:
关于法的渊源和法律部门,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
下列哪些不属于我国行政法的渊源?()
随机试题
尿毒症病人高血钾时,不宜食用()
A、<0.2ppmB、0.6~0.8ppmC、1.0ppmD、2~4ppmE、4~10ppm可引起氟牙症流行的氟浓度是
A.主承托区B.副承托区C.边缘封闭区D.缓冲区E.翼缘区全口义齿基托边缘与唇颊沟、舌沟、上颌后堤区及下颌磨牙后垫处相接触的区域属于
下列选项中()不是总成本费用所包含的内容。
在证券投资分析中,为使分析结论更具可靠性,应根据基本分析法和技术分析法两种方法对所得出的结论作出综合判断。()
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其扣除()分。
公文的作者是指( )。
66,79,93,108,( )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的特点有
以下选项中不合法的标识符是()。
最新回复
(
0
)